【丈】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𡘋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又【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又【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又【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又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又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又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又【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
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考證:〔【左傳·昭二十三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 謹照原文二十三年改三十二年。〔【杜甫詩】百丈牽來上瀨船。〕 謹照原文牽來改誰家。〔【註】百丈,牽船筏也。〕 謹照原註筏改篾。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丈”,以上内容为“丈”的异体字“丈”字头。
【丈】字注音ㄓㄤˋ 繁体字为丈。
【丈】字造字法为会意。可拆字为“一(丈) 丶”
【丈】字五行属火, 字形结构为单一。
【丈】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上, 丈部, 现代部首为一, 康熙笔画为3画, 简体笔画为3画。
【丈】字异体字:杖
(注)参考资料:以上【丈】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