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集韻】𠀤俗準字。【正字通】字林準與准同。正韻軫韻準准二字𠀤存,當卽準字重文。
(準)【唐韻】【正韻】之允切【集韻】【韻會】主尹切,𠀤肫上聲。【說文】平也。【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書·立政】準人。【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又均也。【禮·月令】先定準直。【正義】謂輕重平均。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又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又則也,倣也。【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亦作准。【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字林】準與準同。
又【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𠀤音拙。【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又【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𠀤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
(準)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準之,然後量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謹按註係上句權之然後準之之註。謹將改準之然後量之句,改爲權之然後準之。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准”,以上内容为“准”的异体字“准”字头。
【准】字注音ㄓㄨㄣˇ 繁体字为準。
【准】字造字法为形声:从冫、隹声。可拆字为“冫 隹”
【准】字五行属土, 字形结构为左右。
【准】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子集下, 准部, 现代部首为冫, 康熙笔画为10画, 简体笔画为10画。
【准】字异体字:準凖
(注)参考资料:以上【准】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