嘱, 拼音为zhǔ, 笔画为15画, 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 【字彙】同囑。(囑)【廣韻】之欲切【集韻】朱欲切,𠀤音燭。【玉篇】付囑
【呓】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魚祭切【集韻】倪祭切【正韻】倪制切,𠀤音藝。【玉篇】笑囈也。
又【玉篇】睡語。【集韻】寐聲。【列子·周穆王篇】眠中啽囈呻呼。【楊愼·丹鉛錄】作唵𠾁。【拾遺記】吳呂蒙囈語通周易 。【廣韻】同䆿㦣。【韻會】書作𡂞。
考證:〔【列子·周穆王篇】眡中啽囈呻呼。〕 謹照原文眡改眠。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呓”,以上内容为“呓”的异体字“囈”字头。
【呓】字注音一ˋ 繁体字为囈。
【呓】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口 艺”
【呓】字五行属土, 字形结构为左右。
【呓】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 囈部, 现代部首为口, 康熙笔画为22画, 简体笔画为7画。
【呓】字异体字:囈讛
(注)参考资料:以上【呓】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