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𪛋【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尺亮切,音厰。【說文】導也。【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按《樂記》今本作倡。
又【廣韻】發歌也。【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唱”,以上内容为“唱”的异体字“唱”字头。
【唱】字注音ㄔㄤˋ 繁体字为唱。
【唱】字造字法为形声:从口、昌声。可拆字为“口 昌”
【唱】字五行属金, 字形结构为左右。
【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 唱部, 现代部首为口, 康熙笔画为11画, 简体笔画为11画。
【唱】字异体字:倡昌誯
(注)参考资料:以上【唱】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