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

拼音chàng

篇目丑集上
部首
字头
康熙笔画11画
部外笔画8画

【唱】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𪛋【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尺亮切,音厰。【說文】導也。【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按《樂記》今本作倡。 

又【廣韻】發歌也。【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唱”,以上内容为“唱”的异体字“唱”字头。

【唱】字注音ㄔㄤˋ 繁体字为唱。

【唱】字造字法为形声:从口、昌声。可拆字为“口 昌”

【唱】字五行属金, 字形结构为左右。

【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上, 唱部, 现代部首为口, 康熙笔画为11画, 简体笔画为11画。

【唱】字异体字:倡昌誯

(注)参考资料:以上【唱】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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