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堁】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苦果切,音顆。塵起貌。【淮南子·主術訓】揚堁而弭塵。
又【集韻】苦臥切,音課。【博雅】堁塵也。
又【正韻】窺對切,音塊。義同。一曰草器。
考證:〔【說文】塺塵也。〕 謹按說文無堁字,此引塺塵也乃說文塺字註,誤引於堁字下。查集韻堁苦臥切,引博雅堁塵也。謹改博雅堁塵也。〔【揚子·方言】<火果>,火也。〕 謹按原文<火果>火也字从火不从土,今誤繫堁字下,謹省此七字。於上文所引淮南子主術訓揚堁而弭塵下,增高註堁,動塵之貌。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堁”,以上内容为“堁”的异体字“堁”字头。
【堁】字注音ㄎㄜˋ 繁体字为堁。
【堁】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
【堁】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堁】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中, 堁部, 现代部首为土, 康熙笔画为11画, 简体笔画为11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堁】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