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弋質切。與𨓜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𠀤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失”,以上内容为“失”的异体字“失”字头。
【失】字注音ㄕ 繁体字为失。
【失】字造字法为原为形声:从手、乙声。可拆字为“人(失) 大(夫)”
【失】字五行属金, 字形结构为单一。
【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下, 失部, 现代部首为大, 康熙笔画为5画, 简体笔画为5画。
【失】字异体字:佚泆軼
(注)参考资料:以上【失】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