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𡙸𡜎【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徒活切,音𢼠。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
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𨻰澔失考,誤音兌,字書因之訓地名,𠀤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又叶僻吉切,音狄。【大𤣥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夺”,以上内容为“夺”的异体字“奪”字头。
【夺】字注音ㄉㄨㄛˊ 繁体字为奪。
【夺】字造字法为会意:从大、从寸。可拆字为“大 寸”
【夺】字五行属火, 字形结构为上下。
【夺】字收录于《康熙字典》丑集下, 奪部, 现代部首为大, 康熙笔画为14画, 简体笔画为6画。
【夺】字异体字:奪
(注)参考资料:以上【夺】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