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寘】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支義切,音觶。【說文】置也。【正韻】納之也,猶言安著也。【詩·小雅】寘子于懷。【註】親之也。【魯語】藏罟不如寘里克於側之不忘也。
又【左傳·隱十一年】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
又【廣韻】止也,廢也。【詩·周南】寘彼周行。【註】寘,舍也。【周禮·秋官·大司𡨥】寘之圜土。
又【左傳·隱元年】遂寘姜氏於城颍。
又通作示。【禮·中庸】其如示諸掌乎。【註】示讀如寘。置也。 俗作寘,非。
考證:〔【左傳·隱元年】遂寘姜氏於城颖。〕 謹照原文颖改颍。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寘”,以上内容为“寘”的异体字“寘”字头。
【寘】字注音ㄓˋ 繁体字为寘。
【寘】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宀 真”
【寘】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上下。
【寘】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寅集上, 寘部, 现代部首为宀, 康熙笔画为13画, 简体笔画为13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寘】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