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𢍷厤【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𠀤音櫟。【說文】曆象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傳】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曆象其分節,敬記天時以授人也。
又【舜典】協時月正日。【疏】《世本》云:容成作曆,黃帝之臣。
又【洪範】五曰曆數。【傳】曆數,節氣之數,以爲曆。【疏】算日月行道所歷,計氣朔早晚之數,所以爲一歲之曆。【正字通】曆以日爲主,故从日。其从厤者,推其所經二十八舍,正日躔也。曆法始、中、終皆舉之。先求日至以定曆元,履端於始也。參以昏星,舉正於中也。察日與天會月與日會之盈虛,齊以閏歸餘於終也。《史記》《漢書》通用歷。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曆”,以上内容为“曆”的异体字“曆”字头。
【曆】字注音ㄌ一ˋ 繁体字为历。
【曆】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厂(厤) 日”
【曆】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上包围。
【曆】字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上, 曆部, 现代部首为日, 康熙笔画为16画, 简体笔画为16画。
【曆】字异体字:历厤暦歷
(注)参考资料:以上【曆】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