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正韻】何梗切【集韻】【韻會】下梗切,𠀤音荇。【說文】果名。【格物叢話】杏實,味香於梅,而酸不及,核與肉自相離。【盧諶·祭法】夏祀用杏。【管子·地員篇】五沃之土,其木宜杏。【文獻通考】杏多實不蟲,來年秋禾善。
又【周禮·司爟註】夏取棗杏之火。
又【左思·吳都賦·李善註】平仲果,其實如銀。一名銀杏。
又北杏,地名。【春秋·莊十三年】齊侯會於北杏。
又【神仙傳】廬山有杏林,董奉故里。
考證:〔【禮·祭法】夏祠用杏。〕 謹按禮祭法無此語。太平御覽引盧諶祭法曰夏祠用杏。謹將禮字改爲盧諶。祠字改爲祀字。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杏”,以上内容为“杏”的异体字“杏”字头。
【杏】字注音ㄒ一ㄥˋ 繁体字为杏。
【杏】字造字法为象形。可拆字为“木 口”
【杏】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杏】字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中, 杏部, 现代部首为木, 康熙笔画为7画, 简体笔画为7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杏】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