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𠀤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又【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
又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又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又【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
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中車輻。〕 謹按考工記無中車輻之文。今改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檀”,以上内容为“檀”的异体字“檀”字头。
【檀】字注音ㄊㄢˊ 繁体字为檀。
【檀】字造字法为形声:左形右声。可拆字为“木 旦(亶)”
【檀】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左右。
【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中, 檀部, 现代部首为木, 康熙笔画为17画, 简体笔画为17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檀】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