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𠀤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說文】或作謌。【集韻】或作𡃭。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歌”,以上内容为“歌”的异体字“歌”字头。
【歌】字注音ㄍㄜ 繁体字为歌。
【歌】字造字法为形声:从欠、哥声。可拆字为“哥 欠”
【歌】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左右。
【歌】字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下, 歌部, 现代部首为欠, 康熙笔画为14画, 简体笔画为14画。
【歌】字异体字:可哥謌
(注)参考资料:以上【歌】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