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夃【唐韻】古胡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𠀤音孤。水名。【前漢·地理志】沽水出漁陽塞外,東至泉州入海。【水經注】沽河出塞外禦夷鎭西北丹花嶺。
又賣也。【論語】求善賈而沽諸。
又買也,別作酤。【詩·小雅】無酒酤我。
又【廣韻】公戸切【集韻】【韻會】古五切【正韻】公五切,𠀤音古。屠沽,賣酒者。【尸子】屠者割肉知牛之多少,則沽者亦知酒之多少也。
又略也。【禮·檀弓】杜橋之母喪,宮中無相,以爲沽也。
又物之麤惡者曰沽。【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註】謂功沽上下。【疏】沽謂麤惡者,爲下等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慕切,音顧。義同。
考證:〔【詩·小雅】有酒酤我。〕 謹照原文有酒改無酒。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沽”,以上内容为“沽”的异体字“沽”字头。
【沽】字注音ㄍㄨ 繁体字为沽。
【沽】字造字法为形声:从氵、古声。可拆字为“氵 古”
【沽】字五行属水, 字形结构为左右。
【沽】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上, 沽部, 现代部首为水, 康熙笔画为9画, 简体笔画为8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沽】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