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古牙切。【韻會】【正韻】居牙切,𠀤音嘉。【說文】婦人首飾。【詩·鄘風】副笄六珈。【傳】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𤰞。箋:副笄旣笄而加飾也,如今步搖上飾。錢氏曰:今人步搖加飾,以珠飾之。小者六,多者倍蓰至三十六。詩六珈,然則古玉數凡六也。孔氏曰:王后之衡笄,皆以玉爲之,垂於副之兩旁,當耳,其下以紞縣瑱,謂之珈者由副旣笄而加此飾,故謂之珈。【古器圖】珈,加於副之飾也。狀如口,長廣僅寸。
考證:〔【詩·衞風】副笄六珈。〕 謹照原文衞風改鄘風。〔【傳】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𤰞。副笄旣笄而加飾也。〕 謹按旣笄句乃箋文非傳文,謹照原文副上增箋字。〔孔氏曰,珈,加也。〕 謹按原文無下珈加也三字,謹省。〔由副旣笄而加此飾故謂之珈。〕 謹按原文由副上有謂之珈者四字,謹增。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珈”,以上内容为“珈”的异体字“珈”字头。
【珈】字注音ㄐ一ㄚ 繁体字为珈。
【珈】字造字法为形声:从王、加声。可拆字为“王 加”
【珈】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左右。
【珈】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午集上, 珈部, 现代部首为玉, 康熙笔画为10画, 简体笔画为9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珈】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