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𠀤音同。射筒,竹名。【左思·吳都賦】其竹則桂箭、射筒。【異物志】射筒竹,細小通長,長丈餘,無節,可爲射筒,出交趾。
又【呂氏春秋】黃帝命伶倫作律次,制十二筒,以別十二律。
又【韻府】蜀郫縣大竹,截爲筒,盛酒,閉以藕絲,包以蕉葉,信宿,香達于外,曰郫筒。【杜甫詩】酒憶郫筒不用沽。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徒弄切,音洞。簫無底也。通作洞。【前漢·元帝紀】能吹洞簫。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筒”,以上内容为“筒”的异体字“筒”字头。
【筒】字注音ㄊㄨㄥˇ 繁体字为筒。
【筒】字造字法为形声:从竹、同声。可拆字为“竹 同”
【筒】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筒】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上, 筒部, 现代部首为竹, 康熙笔画为12画, 简体笔画为12画。
【筒】字异体字:筩
(注)参考资料:以上【筒】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