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廣韻】持袞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柱兗切,𠀤音瑑。【集韻】篆書也。【尚書·序疏】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時有六書,三曰篆書,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繆篆,所以摹印。【法書攷】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變古文,或同或異,謂之篆。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漢·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製之,用之敎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爲不易之法。其銘題鐘鼎,及作符節,至今用焉。
又轂約也。【周禮·春官】孤乗夏篆。【註】夏,赤也。夏篆,五采畫轂約也。
又【考工記】鐘帶謂之篆。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篆”,以上内容为“篆”的异体字“篆”字头。
【篆】字注音ㄓㄨㄢˋ 繁体字为篆。
【篆】字造字法为形声:从竹、彖声。可拆字为“竹 彖”
【篆】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篆】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上, 篆部, 现代部首为竹, 康熙笔画为15画, 简体笔画为15画。
【篆】字异体字:蒃
(注)参考资料:以上【篆】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