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

拼音

篇目未集上
部首
字头
康熙笔画20画
部外笔画14画

【籍】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𠀤音踖。【玉篇】書籍。【尚書·序疏】籍者,借也。借此𥳑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 

又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 

又尺籍,所以書軍令。 

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又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 

又籍田。【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 

又籍籍,語聲也。【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 

又狼籍。【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 

又姓。晉籍談,漢籍福。 

又【正韻】詞夜切,音謝。【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註】言無所含容也。 

又地名。【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又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


考證:〔【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疆求也。〕 謹照原文疆求改彊求。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籍”,以上内容为“籍”的异体字“籍”字头。

【籍】字注音ㄐ一ˊ 繁体字为籍。

【籍】字造字法为形声:上形下声。可拆字为“竹 昔(耤)”

【籍】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籍】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上, 籍部, 现代部首为竹, 康熙笔画为20画, 简体笔画为20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籍】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

您可能想查看的字

《康熙字典》同篇目字(未集上)

康熙笔画同为20画的字


松风繁体字 ©2023 songfeng.com 常用汉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