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

拼音gěng

篇目未集中
部首
字头
康熙笔画10画
部外笔画4画

【耿】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熲【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幸切,音𦵸。【說文】耳著頰也。 

又【廣韻】耿介也。【馮衍·顯志賦】獨耿介而慕古兮。【徐敬業詩】少年負壯氣,耿介立衝冠。 

又【韻會】不安也。【詩·衞風】耿耿不寐。【傳】耿耿,猶儆儆也。錢氏曰:耿耿,小明,心有所存,不能忘之貌。 

又光也。【書·立政】以覲文王之耿光。 

又與炯通。【晉語】其光耿於民矣。【註】耿,猶炤也。 

又地名。【左傳·閔元年】滅耿,滅霍,滅魏。【註】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鄕。【括地志】霍晉州霍邑縣,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 

又【山海經】耿山無草木,多水碧。 

又姓。漢耿弇,耿况。 

又【集韻】俱永切,音憬。光也。本作炅。 

又【集韻】涓熒切【韻會】古熒切,𠀤音扃。明白也。 

又與𥳑通。幽州方言也。【蜀志·𥳑雍傳註】或曰雍本姓耿,幽州人語謂耿爲𥳑,遂隨音變之。◎按說文耿,耳著頰也,从耳,烓省聲。杜林說,耿,光也,从光聖省。凡字皆左形右聲,杜說非也。徐鍇曰:凡字多右形左聲,此說或後人所加,或傳寫之誤,語載徐本說文。蓋許以杜說爲非,徐以許左形右聲爲誤。字彙正字通𠀤錄其說,而不折衷其是非,不知耿光也。以杜說爲優,至謂凡字皆左形右聲,與凡字多右形左聲,則許徐之說皆非也。周禮、六書賈公彥疏辨之詳矣。賈之言曰:書有六體,形聲實多。若江河之類,是左形右聲。鳩鴿之類,是右形左聲。草藻之類,是上形下聲。婆娑之類,是下形上聲。圃國之類,是外形內聲。闅𧗽辮戚𡌵贏之類,是內形外聲。形聲之等有六也,附記於此。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耿”,以上内容为“耿”的异体字“耿”字头。

【耿】字注音ㄍㄥˇ 繁体字为耿。

【耿】字造字法为形声。可拆字为“耳 火”

【耿】字五行属火, 字形结构为左右。

【耿】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未集中, 耿部, 现代部首为耳, 康熙笔画为10画, 简体笔画为10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耿】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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