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集韻】莫六切【正韻】莫卜切,𠀤音牧。【本草】苜蓿,一名牧蓿,謂其宿根自生,可飼牧牛馬也。【史記·大宛列傳】馬嗜苜蓿,漢使取其實來,于是天子始種苜蓿肥饒地。【西京雜記】苜蓿,一名懷風,時人謂之光風,茂陵人謂之連枝草。【述異記】張騫苜蓿,今在洛中。【韓愈詩】萄苜从大漠。【漢書】作目宿。
又【博雅】水苜,𦸚也。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苜”,以上内容为“苜”的异体字“苜”字头。
【苜】字注音ㄇㄨˋ 繁体字为苜。
【苜】字造字法为形声:从艹、目声。可拆字为“艹 目”
【苜】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苜】字收录于《康熙字典》申集上, 苜部, 现代部首为艸, 康熙笔画为11画, 简体笔画为8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苜】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