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正韻】他各切【集韻】【韻會】闥各切,𠀤音拓。【說文】寄也。【揚子·方言】凡寄爲託。【玉篇】憑依也。【增韻】委也,信任也。【穀梁傳·定元年】夫請者,非可詒託而往也。【范註】詒託,猶假寄。【禮·檀弓】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鄭註】寄也。【前漢·賈山傳】聚廬而託處。【唐書·李勣傳】勣旣忠力,帝謂可託大事。【說苑·善說篇】上士可以託色,中士可以託辭,下士可以託財。
又【正字通】寓言也。【後漢·姜肱傳】託以他辭,終不言盜。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託州。
又南詔官名。【唐書·南蠻傳】乞託主馬,祿託主牛,巨託主倉廩。
又【韻會】或作侂。【說文】《論語》可以侂六尺之孤。今文作託。宋韓侂胄名取此。
又或作寓。【禮·郊特牲】諸侯不臣寓公。【註】寓,寄也。或爲託。
又【集韻】陟嫁切,音吒。誇也。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託”,以上内容为“託”的异体字“託”字头。
【託】字注音ㄊㄨㄛ 繁体字为託。
【託】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言 乇”
【託】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託】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 託部, 现代部首为言, 康熙笔画为10画, 简体笔画为10画。
【託】字异体字:乇侂讬
(注)参考资料:以上【託】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