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詰】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去吉切【集韻】喫吉切,𠀤音蛣。【說文】問也。【廣雅】讓也,責也。【玉篇】治也,譴也,問罪也。【書·立政】其克詰爾戎兵。【傳】治也。【禮·月令】詰誅暴慢。【註】謂問其罪,窮治之也。【老子·道德經】此三者,不可致詰。【註】問也。【史記·平津侯傳】汲黯庭詰弘。【註】責讓也。
又【周禮·天官·大宰】五曰𠛬典,以詰邦國。【註】詰,猶禁也。
又【秋官·大司𡨥】佐王𠛬邦國,詰四方。【註】詰,謹也。
又詰屈。【晉書·衞恆傳】字勢云:硏桑不能數其詰屈。
又【小爾雅】詰朝,明旦也。【左傳·僖二十七年】詰朝相見。【說文長箋】本作喆朝。喆,古哲字。借明也。故明朝爲喆朝。今俗以喆爲詰,因詰喆形溷,誤。
又【集韻】丘傑切,音憩。喬詰,意不平也。【莊子·在宥篇】喬詰卓鷙。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詰”,以上内容为“詰”的异体字“詰”字头。
【詰】字注音ㄐ一ㄝˊ 繁体字为诘。
【詰】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言 吉”
【詰】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詰】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 詰部, 现代部首为言, 康熙笔画为13画, 简体笔画为13画。
【詰】字异体字:诘
(注)参考资料:以上【詰】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