牕, 拼音为chuāng, 笔画为15画,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 【正韻】初莊切,音瘡。通孔也。亦作窗囪。俗作牎。◎按牎非俗字。玉篇,廣韻,集韻本作牎。正韻始作牕。倂入陽韻。詳上牎字註。
【誅】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𠀤音株。【說文】討也。【廣雅】殺也。【書·胤征】以干先王之誅。【禮·月令】詰誅暴慢。【註】誅者,戮其人。【前漢·𠛬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又【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又【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又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又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又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
考證:〔【周禮·秋官·司烜氏】【註】鄭司農云:屋誅,爲夷三族。〕 謹照原文爲改謂。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誅”,以上内容为“誅”的异体字“誅”字头。
【誅】字注音ㄓㄨ 繁体字为诛。
【誅】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言 朱”
【誅】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誅】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 誅部, 现代部首为言, 康熙笔画为13画, 简体笔画为13画。
【誅】字异体字:㦵诛
(注)参考资料:以上【誅】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