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項切,音港。【說文】和解也。【徐曰】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戰國策】今君禁之,而秦未與魏講也。
又【廣雅】論也。【廣韻】告也。【禮·禮運】講信修睦。【疏】談說也。【
又】講於仁。【疏】猶明也。
又【玉篇】習也。【增韻】究也。【易·兌卦】君子以朋友講習。【左傳·隱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𨻶以講事也。【周禮·夏官·校人】冬獻馬講馭夫。【註】講猶𥳑習。
又【廣韻】謀也。【左傳·襄五年】詩曰:講事不令,集人來定。【杜註】逸詩也。言謀事不善,當聚致賢人以定之。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國子監有直講四人,以經術講授。
又【舊唐書·職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
又山名。【山海經】泰室之山北三十里曰講山。
又與顜通。【前漢·曹參傳】蕭何爲法,講若畫一。【史記】作顜。
又【字彙補】居𠋫切,音媾。和也。【史記·甘茂傳】樗里子與魏講罷兵。【註】講,讀曰媾。 【說文】本作𧪸。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講”,以上内容为“講”的异体字“講”字头。
【講】字注音ㄐ一ㄤˇ 繁体字为讲。
【講】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言 冓”
【講】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講】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上, 講部, 现代部首为言, 康熙笔画为17画, 简体笔画为17画。
【講】字异体字:讲
(注)参考资料:以上【講】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