𪶄, 拼音为shí, 笔画为14画, 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上 【集韻】市之切,音時。水名,在齊。通作時。澠水所入也。見【左傳·昭十二年註】。
【郡】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𠀤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郡”,以上内容为“郡”的异体字“郡”字头。
【郡】字注音ㄐㄨㄣˋ 繁体字为郡。
【郡】字造字法为形声:从阝、君声。可拆字为“君 阝”
【郡】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左右。
【郡】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下, 郡部, 现代部首为邑, 康熙笔画为14画, 简体笔画为9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郡】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