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𠀤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𠀤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𠀤同。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院”,以上内容为“院”的异体字“院”字头。
【院】字注音ㄩㄢˋ 繁体字为院。
【院】字造字法为形声:从阝、完声。可拆字为“阝 完”
【院】字五行属土, 字形结构为左右。
【院】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戌集中, 院部, 现代部首为阜, 康熙笔画为15画, 简体笔画为9画。
【院】字异体字:完寏
(注)参考资料:以上【院】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