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𤈩】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集韻】側下切,鮓上聲。【博雅】曝也。
又一曰束炭。
又【集韻】【類篇】𠀤仕下切,柞上聲。亦束炭也。◎按五音集韻二音俱同㷢。集韻類篇㷢㷢分載,㷢別有平去四音,𤈩止此上聲二音,然其義實相同,當爲一字,而六音各互見也。分爲二字者,非。《正字通》云:同〈火𢀩〉,俗省。考說文古㷢不作〈火𢀩〉。《正字通》亦非。
又字彙於𤈩註卽云楚宜切,音差。而㷢註內僅云同𤈩,不知楚宜切爲㷢字正音,當見于㷢註內。㷢爲本字,𤈩爲省文,不得轉以㷢爲同𤈩也。㷢字从𢀩,作𢀩下火。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𤈩”,以上内容为“𤈩”的异体字“𤈩”字头。
【𤈩】字注音 繁体字为。
【𤈩】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八 火”
【𤈩】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上下。
【𤈩】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巳集中, 𤈩部, 现代部首为火, 康熙笔画为11画, 简体笔画为11画。
【𤈩】字异体字:㷢
(注)参考资料:以上【𤈩】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