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𨝚】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廣韻】方美切【集韻】【韻會】補美切【正韻】補委切,音比。【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註】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
又【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爲鄙,五鄙爲縣。
又【廣韻】邊鄙也。【左傳·隱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註】鄙,鄭邊邑。
又【正韻】陋也,厭薄之也。【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又鄙與都對言,朴野也。【淮南子·詮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又鄙與仁對,言不通也。【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又嗇於財者曰鄙吝。 俗作鄙、。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𨝚”,以上内容为“𨝚”的异体字“鄙”字头。
【𨝚】字注音 繁体字为。
【𨝚】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口 邑”
【𨝚】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𨝚】字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下, 鄙部, 现代部首为邑, 康熙笔画为18画, 简体笔画为18画。
【𨝚】字异体字:鄙
(注)参考资料:以上【𨝚】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