逨, 拼音为lái, 笔画为15画, 收录于康熙字典酉集下 【廣韻】落哀切【集韻】郞才切,𠀤音來。【玉篇】來也,至也,就也。 又【廣韻】【集韻】𠀤洛代切,音賚。勞也。
【𪁰】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唐韻】【集韻】直几切【韻會】【正韻】丈几切,音薙【說文】雉有十四種。【爾雅·釋鳥】鷂雉、鷮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鸐山雉、雗雉、鵫雉。雉絕有力奮。伊洛而南,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江淮而南,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南方曰,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雉。【註】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切,音䒨。本作。詳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
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𪁰”,以上内容为“𪁰”的异体字“雉”字头。
【𪁰】字注音 繁体字为。
【𪁰】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豸 鳥”
【𪁰】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𪁰】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戌集中, 雉部, 现代部首为隹, 康熙笔画为13画, 简体笔画为18画。
【𪁰】字异体字:雉
(注)参考资料:以上【𪁰】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