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意思

(繁体字:)   拼音: pàn  注音:ㄆㄢˋ   异体字:

部首:刂部   部外笔画: 5画   总笔画:7画  康熙字典:判(7画)

简体部首:刂部   部外笔画:5画   总笔画:7画   造字法:形声:从刂、半声 可拆字为“半 刂”

繁体部首: 刂部   汉字是否常用:否  汉字五行:金   吉凶寓意:吉   姓名学:阳刚,文静,独立之意   字体结构:左右

五笔:UDJH   仓颉:FQLN   郑码:UBKD   中文电码:0445   区位码: 3748   四角号码: 92500

统一码:5224   笔顺编号: 4311322   笔顺读写:捺撇横横撇竖竖   判的笔顺 丶ノ一一ノ丨丨


《判》字的相关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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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字义

(判)pàn ㄆㄢˋ

  1. pàn(ㄆㄢˋ)

    ⒈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⒉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⒊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⒋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⒌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方言集汇

  • ◎ 粤语:pun3
    ◎ 客家话:[宝安腔] pan3 [沙头角腔] pan5 [陆丰腔] pan3 [客英字典] pan5 [台湾四县腔] pan5 [梅县腔] pan5 [海陆丰腔] pan6 [客语拼音字汇] pan4 [东莞腔] pan3


详细解释

  • 基本词义

    pàn

    〈动〉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judge;sentence;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distinguish]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 [decide]。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9) [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mark]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10)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11)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call]。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12) 通“拚”。舍弃 [forsake]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词性变化

    pàn

    〈名〉

    (1)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justice]。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常用词组

    判案、判别、判处判词判定判读判断判断判断力判官判据判决判决书判例判明判然判若黑白判若鸿沟判若两人判若水火判若云泥判刑判罪

  • pàn

    〈名〉

    (1)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justice]。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汉语大字典

  • [①][pàn][《廣韻》普半切,去换,滂。]“拌2”的被通假字。
    (1)剖开。
    (2)分裂;分开。
    (3)区别。
    (4)谓对狱讼的审理和判决。
    (5)指审理狱讼的判决书。
    (6)决定;断定。
    (7)裁定;评判。
    (8)署理。
    (9)唐宋官制,以大兼小,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也称判。
    (10)为古官名。如州判;通判。
    (11)半,一分为两。
    (12)指婚配。
    (13)通“拼”。舍弃。
    (14)通“拼”。甘愿。

康熙字典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说文解字

  • 分也。从刀半聲。

    分也。从刀半聲。普半切

    (判)分也。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从刀。半聲。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


英语翻译

  •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判字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 pàn
    ①<动>分;分开。柳宗元《封建论》:“遂~为十二,合为七国。”
    ②<动>区别;分辨。《庄子•天下》:“~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
    ③<动>判决;判案。《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断了此案。”
    ④<形>分明;清清楚楚。《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矣。”
    【判合】两半相合,配合。
    【判袂】别离。
    【判若云泥】差别之大犹如天上的云彩和地上的泥土那样距离遥远。比喻事物之间的悬殊差异。也作“判若天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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