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爭) 拼音: zhēng 注音:ㄓㄥ 异体字:争睜
部首:爫部 部外笔画: 4画 总笔画:8画 康熙字典:爭(8画)
简体部首:爫部 部外笔画:4画 总笔画:8画 造字法: 可拆字为“爪 巾”
繁体部首: 爫部 汉字是否常用:否 吉凶寓意:中 姓名学:安康,活泼,活泼之意 字体结构:上下
五笔:EVHJ 仓颉:BSD 郑码:PVXB 中文电码:3630 区位码: 四角号码: 20507
统一码:722d 笔顺编号: 34435112 笔顺读写:撇捺捺撇折横横竖 爭的笔顺 ノ丶丶ノフ一一丨
(爭)zhēng ㄓㄥ
爭
⒈ “争”的繁体字。
⒉ 奪取、互不相讓。《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北史•卷二十二•長孫道生傳》:“嘗有二鵰,飛而爭肉,因以箭兩隻與晟,請射取之。”
⒊ 較量﹑競爭。《書經•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⒋ 辯論。如:“據理力爭”。《左傳•昭公六年》:“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此難以口舌爭也。”
⒌ 相差﹑差別。唐•杜荀鶴《自遣詩》:“百年身後一丘土,貧富高低爭幾多。”《水滸傳•第六十九回》:“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豈爭他一個?”
⒍ 規勸。同“諍”。《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關龍逢﹑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爭其上之過。”
⒎ 如何。同“怎”。唐•韓偓《哭花詩》:“若是有情爭不哭,夜來風雨葬西施。”元•鍾嗣成《一枝花•生居天地間套•梁州曲》:“爭奈灰容土貌,缺齒重頤。”
◎ 粤语:caang1 zaang1 za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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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也。从𠬪、𠂆。
引也。从。側莖切〖注〗臣鉉等曰:,音曳。,二手也。而曳之,爭之道也。
臣鉉等曰:𠂆,音曳。𠬪,二手也。而曳之,爭之道也。
(爭)引也。凡言爭者、皆謂引之使歸於己。从。從猶從手。余制切。抴也。抴、引也。側莖切。十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