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

拼音zhǐ,zhēng

篇目寅集下
部首
字头
康熙笔画15画
部外笔画12画

【徵】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𢾷𢽠𡈼𢽡【唐韻】陟陵切【集韻】【韻會】知陵切,𠀤陟平聲。【說文】召也。从微省。𡈼爲徵,行於微而文達者,卽徵之。【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註】別異諸官,以備王之徵召。【周語】唯官是徵。 

又【廣韻】證也,明也。【書·洪範】念用庶徵。【左傳·昭三十年】且徵過也。【註】徵,明也。 

又【廣韻】成也。【儀禮·士昏禮】納徵。【註】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 

又問也。【左傳·僖四年】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又斂也。【周禮·地官】閭師以時徵其賦。【疏】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 

又求也。【史記·貨殖傳】物賤之徵貴。【註】徵,求也,謂此處物賤,求彼貴賣之。 

又【爾雅·釋詁】徵,虛也。 

又姓。【廣韻】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 

又【集韻】持陵切,音懲。縣名。【左傳·文十年】泰伯伐晉,取北徵。【音義】今徵縣。【史記·河渠書】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前漢·地理志】左馮翊有徵縣。【註】卽今之澄城是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陟里切,知上聲。【玉篇】宮徵也。【爾雅·釋樂】徵謂之迭。【樂書】聲出於心,而齒合吻開,爲之徵。徵,火也,其性烈而善燭。五音配夏。【禮·月令】孟夏之月,其音徵。

又【樂記】徵爲事。【疏】徵屬夏,夏時生長萬物,皆成形體。事亦有體,故以徵配事也。【風俗通】徵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五行爲火,五常爲禮,五事爲視。凡歸爲事。 

又與懲通。【荀子·正論篇】凡𠛬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徵其來也。 

又與征通。【史記·三王世家】非敎士不得從徵。 

又叶陟隆切,音中。【班固·靈臺詩】乃經靈臺,靈臺旣崇。帝勤時登,爰考休徵。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徵”,以上内容为“徵”的异体字“徵”字头。

【徵】字注音ㄓˇ ㄓㄥ 繁体字为征。

【徵】字造字法为。可拆字为“微 王”

【徵】字五行属, 字形结构为左右。

【徵】字收录于《康熙字典》寅集下, 徵部, 现代部首为彳, 康熙笔画为15画, 简体笔画为15画。

【徵】字异体字:征徴

(注)参考资料:以上【徵】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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