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字《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𣑄【唐韻】【集韻】古丸切【韻會】【正韻】沽歡切,𠀤音官。【說文】關也,所以掩屍。【玉篇】棺之言完,所以藏屍令完也。【孝經註】周尸爲棺,周棺爲椁。後漢趙咨曰:棺椁之造,自黃帝始。【禮·檀弓】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喪大記】國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註】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內,椑
又在屬內,是國君三重也。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棺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人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義同。
又叶居員切,音涓。【陸機·弔魏武文】氣衝襟以嗚咽,涕垂睫而汍瀾。違率土以靖寐,戢彌天乎一棺。瀾音連。
松风注解
《康熙字典》未收录汉字“棺”,以上内容为“棺”的异体字“棺”字头。
【棺】字注音ㄍㄨㄢ 繁体字为棺。
【棺】字造字法为形声:从木、官声。可拆字为“木 官”
【棺】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左右。
【棺】字收录于《康熙字典》辰集中, 棺部, 现代部首为木, 康熙笔画为12画, 简体笔画为12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棺】字释义主要来源于清代《康熙字典》内府刻本,即武英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