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说文解字

~ 说文解字

拼音

篇目卷三
部首
字头
注音七庾切

【取】字《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许慎原文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

《说文解字》大徐本原文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七庾切

《说文解字注》

(取)捕取也。幸部曰。執、捕罪人也。从又耳。七庾切。四部。周禮。獲者取左耳。大司馬職。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偁周禮、又偁司馬法釋之。以說從耳之意。

松风注解

《说文解字》未收录汉字“取”,以上内容为“取”的异体字“取”字头。

【取】字注音ㄑㄨˇ 繁体字为取。

【取】字造字法为会意:从耳、从又。可拆字为“耳 又”

【取】字五行属金, 字形结构为左右。

【取】字收录于《说文解字》卷三, 取部, 现代部首为又, 简体笔画为8画。

【取】字异体字:娶

(注)参考资料:以上【取】字释义《说文解字》许慎原文为依据后世流传版本还原东汉许慎原稿,《说文解字大徐本》原文为清代陈昌治依北宋徐铉『大徐本』重刊刻本《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注》为清代段玉裁以『大徐本』为底稿加注。

《说文解字》同篇目(卷三)

《说文解字》同为(又)部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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