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说文解字

~ 说文解字

拼音shēng

篇目卷五
部首
字头
注音所庚切

【笙】字《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许慎原文

十三簧。象鳳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和。从竹生聲。古者隨作笙。

《说文解字》大徐本原文

十三簧。象鳳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和。从竹生聲。古者隨作笙。所庚切

《说文解字注》

(笙)十三簧。蒙上管樂而言。故不云管樂也。大鄭周禮注曰。笙十三簧。按廣雅云笙十三管。亦每管有簧也。象鳳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白虎通曰。八音、匏曰笙。匏之爲言施也。在十二月萬物始施而牙。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曰笙。釋名曰。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按禮經。東方鐘磬謂之笙鐘、笙磬。笙猶生也。東爲陽中。萬物以生。是以東方鐘磬謂之笙也。初生之物必細。故方言云。笙、細也。竽、大笙也。故竽可訓大。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見釋樂。孫云。巢高大。和小笙。鄉射記曰。三笙一和而成聲。三笙謂大者。一和謂小者也。从竹生。列管故从竹。正月之音故从生。舉會意包形聲也。韵會本無聲字爲長。所庚切。十一部。古者隨作笙。通典曰。出世本。

松风注解

《说文解字》未收录汉字“笙”,以上内容为“笙”的异体字“笙”字头。

【笙】字注音ㄕㄥ 繁体字为笙。

【笙】字造字法为形声:从竹、生声。可拆字为“竹 生”

【笙】字五行属木, 字形结构为上下。

【笙】字收录于《说文解字》卷五, 笙部, 现代部首为竹, 简体笔画为11画。

(注)参考资料:以上【笙】字释义《说文解字》许慎原文为依据后世流传版本还原东汉许慎原稿,《说文解字大徐本》原文为清代陈昌治依北宋徐铉『大徐本』重刊刻本《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注》为清代段玉裁以『大徐本』为底稿加注。

《说文解字》同篇目(卷五)

《说文解字》同为(竹)部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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