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月部 部外笔画: 4画 总笔画:8画 康熙字典:肴(10画)
简体部首:月部 部外笔画:4画 总笔画:8画 造字法:原为形声:从月、爻声 可拆字为“乂 有”
繁体部首: 月部 汉字是否常用:否 汉字五行:土 吉凶寓意:吉 姓名学:多才,活泼,魅力之意 字体结构:上下
五笔:QDEF 仓颉:KKB 郑码:OSGQ 中文电码:5149 区位码: 7540 四角号码: 40227
统一码:80b4 笔顺编号: 34132511 笔顺读写:撇捺横撇竖折横横 肴的笔顺 ノ丶一ノ丨フ一一
(肴)yáo 一ㄠˊ
肴
⒈ 做熟的鱼肉等:肴馔。菜肴。酒肴。美酒佳肴。
◎ 粤语:ngaau4
◎ 客家话:[海陆丰腔] ngau2 [客语拼音字汇] hau2 ngau2 [台湾四县腔] ngau2 [梅县腔] ngau2 [宝安腔] ngau2 [客英字典] ngau2 [东莞腔] ngau2
◎ 潮州话:ngau5
◎ 肴
餚
〈名〉
(1) (形声。小篆字形。从肉,爻(
)声。本义:做熟的鱼肉等) 同本义 [meat and fish dishes]肴,啖也。凡熟馈可啖之肉,折俎,豆实皆是。——《说文》
肴,肉也。——《广雅》
肴羞未通。——《楚辞·招魂》。注:“鱼肉为肴。”
蕙肴蒸兮蘭藉。——《楚辞·东皇太一》。注:“用蕙草以蒸肉也。”
山肴野薮。——宋· 欧阳修《醉翁亭记》
肴止于脯、醢、菜羹(肴,下酒的菜)。——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2) 又如:肴蔌(鱼肉与菜蔬);肴核(肉类和果类食品);肴俎(肉食);肴品(荤菜;佳肴);肴俎(盛菜肴的器皿);肴羞(美味的菜肴);肴酒(酒肴);肴菜(菜肴)
啖也。从肉爻聲。
啖也。从肉爻聲。胡茅切〖注〗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肴)啖也。折俎謂之肴。見左傳、國語。豆實謂之肴。見毛傳。凡非榖而食曰肴。見鄭箋。皆可啖者也。按許當云啖肉也。謂熟饋可啖之肉。今本有奪字。从肉。爻聲。胡茅切。二部。按今經傳皆作殽。非古經之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