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竹部 部外笔画: 6画 总笔画:12画 康熙字典:筝(14画)
简体部首:竹部 部外笔画:6画 总笔画:12画 造字法:形声:从竹、争声 可拆字为“竹 争”
繁体部首: 竹部 汉字是否常用:是 汉字五行:木 吉凶寓意:中 姓名学:技巧和艺术的天赋、之意 字体结构: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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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码:7b5d 笔顺编号: 314314355112 笔顺读写:撇横捺撇横捺撇折折横横竖 筝的笔顺 ノ一丶ノ一丶ノフフ一一丨
(筝)zhēng ㄓㄥ
筝
⒈ 弦乐器,木制长形。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现为二十五根弦。
◎ 粤语:zaang1 zang1
◎ 筝
〈名〉
(1) (形声。从竹,争声。从竹,与乐器有关。本义:拨弦乐器。形似瑟。筝是拨弦乐器,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故又称“秦筝”) 同本义 [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
筝,鼓弦竹身乐也。——《说文》
筝,五弦筑身乐也。——《御览》引《说文》
挟人筝而弹纬。——《楚辞·愍命》。注:“小琴也。”
竽瑟空侯琴筑筝。——《急就篇》
(2) 又如:筝人(弹筝的人);筝阮(秦筝与阮咸。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筝妓(弹筝的艺妓);筝柱(筝上的弦柱)
鼓弦竹身樂也。从竹爭聲。
鼓弦竹身樂也。从竹爭聲。側莖切
五弦筑身樂也。各本作弦竹身。不可通。今依太平御覽正。風俗通曰。箏、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秦蒙恬所造。據此知古箏五弦。恬乃改十二弦。變形如瑟耳。魏晉以後。箏皆如瑟十二弦。唐至今十三弦。筑似箏、細項。古筑與箏相似、不同瑟也。言筑。身者、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言五弦筑身者、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誤矣。从竹。筑本竹聲。故从竹。卽从筑省也。筑箏皆木爲之。爭聲。側莖切。十一部。